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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

列印圖示
       第二期實施方案將接續參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內涵,以「洄瀾,漣漪」為核心價值,不僅將花蓮打造成為國際觀光亮點、更要讓花蓮成為縣民們安居樂業的宜居城市。洄瀾是花蓮古地名,代表國際觀光之都的對外定位,配合秀麗山水、多元人文特色,發展低碳交通運輸。漣漪代表本計畫對內的價值,從地方發展出發,在花蓮各鄉鎮營造多亮點,以地方產業及社區發展在地特色,打造各鄉鎮地方自明性。
 
       本計畫擬定出十個旗艦計畫並橫跨不同部門,注重「永續環境」、「永續社會」和「永續經濟」三大面相,均衡發展各部門的行動計畫。其中五項為環境、生活、交通、文化、運動面相旗艦計畫,有四項為地區亮點旗艦計畫,最後以滾動檢討與社會監控旗艦計畫進行各實施方案內容與方向檢討。而旗艦計畫內涵分為均發展、重質量及添亮點,「均發展」為強化基礎生活機能與品質,並兼顧環境保育,建構安全宜居友善之生活環境;「重質量」係強調內在體質強化與優化,深掘地方認同,培育在地人才,兼顧多元文化,輔導微型產業,促進產業再生,提升地方經濟;「添亮點」則是透過奠定環境基礎及體質強化為基底,進而創造新機會,增添地方亮點,提升對外競爭能力,為花蓮添加新亮點。
 
  • 相關檔案
    1. 花蓮縣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
    2. 花蓮縣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草案)審查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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