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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計畫

列印圖示

        依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規定,為推動花東地區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景觀,發展多元文化特色,提升生活環境品質,增進居民福祉,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應訂定「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作為花蓮及臺東縣政府擬訂「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之依據。
       
       鑒於行政院自民國101年9月7日核定「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迄今已10年,花東地區已有成長與改變,並於經濟、社會、環境等面向奠定良好生活與發展基礎,為因應時空背景變遷,行政院於民國111年11月3日核定修正「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使各項策略能配合現行環境基礎條件調整、與時俱進,以有效達成條例原先立法目的,引導花東地區永續發展。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章節如下: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課題與挑戰
      第三章 願景與目標
      第四章 經濟面向:智慧文化產業帶、循環資源世代享
      第五章 社會面向:適地適性彈性發展、多元族群福祉永續
      第六章 環境面向:低碳韌性宜居樂,生態保育永續遊
      第七章 原住民族面向:韌性部落好生活、文化經濟在地化
      第八章 區域治理:跨域合作共雙贏,花東品牌全球傲
      第九章 推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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